广东省石岩街道塘丽一路(宝石东路-石岩河南路)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石岩街道塘丽一路(宝石东路-石岩河南路)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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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石岩街道塘丽一路(宝石东路-石岩河南路)新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8-440306-54-01-70275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岩街道塘丽一路(宝石东路-石岩河南路)新建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8-440306-54-01-702756001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地点: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宝安分公司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01月27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22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05日18: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10日18: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 经办人: | 郑卉 | 办公电话: | 0755-27355597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艺国际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林嘉纯 | |
办公电话: | 0755-25650586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018-440306-54-01-702756001001 | 标段名称: | 石岩街道塘丽一路(宝石东路-石岩河南路)新建工程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2-22 18:00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485.4418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2342.99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总承包;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软基处理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监控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期交通疏解、其他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雨水工程)、电气工程(含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1-03-05 00:00:00.0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1-12-29 00:00:00.0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4、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与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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