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北京武汉干线邢台引接管道购置项目(招标编号:LCHBXT-2020N11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以下简称邢台电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北京武汉干线邢台引接管道购置项目中所需的管道。
1.2 项目预估金额为182.9651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选取1家中标人。
1.3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份额执行完毕为止,预计使用时间:1年。
1.4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管道区域 | 管道名称 | 管道起点 | 管道终点 | 预估长度 (沟公里)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沟公里) | 管道规格 | 1
| 襄都区
| 中兴东大街
| 高速主干分支井
| 中兴东大街高速西侧
| 0.113
| 155000
| 4根硅芯管40
| 2
| 中兴东大街
| 中兴东大街高速西侧
| 东华路
| 1.5271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3
| 英华大街
| 振兴路
| 静庵路
| 0.857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4
| 英华大街
| 静庵路
| 信都路
| 0.6205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5
| 长安路
| 新兴大街
| 龙泉大街
| 1.0254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6
| 长安路
| 龙泉大街
| 百泉大道
| 0.667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7
| 长安路
| 百泉大道
| 七里河北街
| 1.1141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8
| 长安路
| 七里河北街
| 祥和大街
| 1.5999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9
| 祥和大街
| 长安路
| 东华路
| 2.9892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10
| 东华路
| 祥和大街
| 港口大街
| 0.401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11
| 港口大街
| 东华路
| 港口大街高速西侧
| 0.89
| 155000
| 1根七孔梅花管
|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投标人须具备邢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地下弱电管网建设的委托或授权或许可(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路政、规划、城建、市政等)。
注:须提供邢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委托或授权或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相关复印件视为无效。
2.1.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顶管机2台、货车2辆。
注:自有顶管机需附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租赁顶管机需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物照片复印件,实物照片复印件与顶管机数量须一一对应。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本(需包含车辆信息页、显示车辆在有效期内的年检页、车辆照片页)复印件,同时提供车辆正面照片复印件;租赁方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本(需包含车辆信息页、显示车辆在有效期内的年检页、车辆照片页)复印件,同时提供车辆正面照片复印件。车辆行驶本未体现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则须额外提供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例如:车辆年检合格标等证明资料复印件)。购买人或租赁人须为投标人。若实物照片、清单数量、发票数量不一致时以最少的为准。
2.1.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未作详细说明的以招标文件正文要求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至2020年12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张鹏,联系方式:18134096824。
4.2.2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交易二期平台(http://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以下简称“二期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按照《中国电信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二期)》(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专区)进行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3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在平台登记申领文件后,须将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hblcxt@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
其中(1)信息表的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本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项目名称及编号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0年北京武汉干线邢台引接管道购置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LCHBXT-2020N111)
|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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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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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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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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