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周交政【2020】1079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1180.62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沈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项目:共包括县域和县城(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县域侧重于全县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明确要素配置及基本规划分区,提出对乡镇规划的控制要求、突出规划实施和管控指引;城镇重点发展地区侧重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优化。
9个专题研究:分别为《沈丘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沈丘县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沈丘县综合交通专题研究》、《沈丘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实施评估》、《沈丘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沈丘县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题研究》、《沈丘县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沈丘县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专题研究》、《沈丘县城镇化与人口变化趋势专题研究》。
质量要求: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达到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五、服务期限:210日历天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
3.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土地规划编制乙级,测绘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乡(市)规划师注册证书且具有规划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用依法交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
5.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6.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应查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
8.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9.声明:
因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新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对2019年度已到期的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资质视同继续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于该两项资质证书的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17时前;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10时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10时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3房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沈丘县群贤路
联系人:王鹏飞联系方式:18238981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韩威电话:0394-8106517
联系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