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港客运专线线路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补强工程变更新增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招标编号:WZ-2020-8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深港客运专线线路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补强工程根据广铁集团计划统计部《广深港客运专线线路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补强工程(补充设计)概算预算审查表》(〔2020〕计审港更字006-0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项目甲供物资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广深港客运专线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包含 2011 年 12 月随本线建设开通的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和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视频监控系统Ⅰ类变更设计两部分内容,均接入广州铁路局既有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区域视频节点。)广州铁路局既有综合视频系统视频区域节点设置在广州客专调度所,设备为国铁华晨公司产品,投入运营时间为 2009 年,于 2016 年 8 月升级为 V3.0版本,该视频区域节点平台具备高清/标清视频接入、分转发、管理的能力,具有设备网管功能、视频智能分析、结构化功能,满足“铁总运[2013]7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V1.0)>的通知》的要求;不具备视频图像质量诊断功能等,不能满足《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Q/CR 575-2017)及《广州铁路局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实施细则》(广铁电发[2018]276 号)等要求。)根据《铁路通信维护规则》(TG/TX106-2014)“附件 2 主要通信设备使用年限参照表”的规定,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除外)使用年限为 10 年,目前既有视频监控区域节点系统设备已超过设备正常使用年限。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 月
4 日
9时
00分至
2021年
1 月
8 日
16时
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自行下载,按标段/包件分开填写)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招标文件,线上申请及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
1 月
27 日
9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 址:广州市共和西路45号附楼邮 编:510600联系人:廖 敏电 话:020-61327353电子邮件:ggswzb1@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单元邮 编:100036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联 系 人:郭工、刘工电 话:18127445505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2020年 12月 31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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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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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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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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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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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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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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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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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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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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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01 |
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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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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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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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心管理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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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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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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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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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应取得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节点设备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综合视频监控技术规范》(Q/CR 575-2017)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应提供相关认证。交换机应具备UL/cUL61010工业控制安全认证,投标时须提供UL认证证书及UL官网查询链接;具备工信部入网证、CE、FCC认证;具备IP40防护等级认证报告;
3.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允许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区域云节点设备及接入云节点设备(云平台功能、云存储功能)、交换机具有通过公安部门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检测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原件备查)。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符合《关于发布设计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区间线路视频监控设置有关补充的通知》(铁总建设[2016]18号)的设计时速250公里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业绩,项目规模不少于正线100公里,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附清单)。
7.履约信用:投标人和生产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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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管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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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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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心计算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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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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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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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管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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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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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心存储服务器
|
套
|
1
|
|
含管理终端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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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心网络超融合服务器
|
套
|
3
|
|
含管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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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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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云解析检索节点设备
|
套
|
1
|
|
含管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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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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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共享节点存储硬盘
|
|
T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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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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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接入云节点虚拟化软件
|
|
套
|
1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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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接入云节点计算软件
|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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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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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接入云节点管理平台软件
|
|
套
|
1
|
|
|
10
|
|
视频云解析检索节点软件
|
|
套
|
1
|
|
|
11
|
|
视频系统设备机柜
|
|
架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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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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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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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工业以太网交换机(GE(O)*48,GE(e)*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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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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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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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云节点服务器(备品备件)
|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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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纳入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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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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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兆工业以太网三层交换机(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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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
1
|
|
费用纳入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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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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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共享节点存储硬盘(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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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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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费用纳入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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