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3430
项目编号:440501-2021-03430
项目名称:汕头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3,354.5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3,354.5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本期项目建设一个基于国资委和国企日常监管业务场景应用的智慧国资监管业务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23354.54 | 1823354.54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国资委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汕头市衡山路金涛庄西区16栋亿兴大厦5楼
联系方式:137265003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联系方式:020-38847002-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伟健、汤师彬、卢修宇、黄晓明
电话:18946981812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