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宝镇盘谷村饮用水管道设施布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盘谷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天宝镇;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40393.85元;工程发包价666354.47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天宝镇盘谷村饮用水管道设施布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3.招标控制价:同预算审核价740393.85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③、④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08日9: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盘谷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盘谷村
电话:139-6002-5368
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701室
电子邮箱:zzjdgcglzx@163.com
电话:0596-2181671
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