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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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新质生产力产业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已由海高新函〔2025〕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海口佳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新质生产力产业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安科技城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六个工程子项,其中:1、新建厂房,新建8个产品的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办公楼、门卫等。2、医药产业集中处理中心。建设一座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理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700平方㎡(约合7亩)。3、垃圾转运站。新建两座垃圾转运站,其中北部垃圾转运站2623㎡,南部垃圾转运站4030㎡,共6653㎡。4、那内河治理工程。范围为美安四街到玉凤水库,治理河道长度为2.45km。其中新建左岸堤防长度2.48km,新建右岸堤防长度为2.50km;清淤疏浚河长2.45km;新建排涝涵闸8座及配套生态景观融合工程10处。5、美安提质工程。新建安读三路1.3km,5座跨河桥,20个交叉口信号灯、损毁交通标志恢复;支路电力管沟18km;南区北区23条路绿化提质,污水管网修复和智能监测。6、美安三期路网工程。包括新建9条市政道路,新建道路包含3条主干路、4条次干路,2条支路,道路总长度14.08km,红线宽度20-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河道整治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5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428618.6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新质生产力产业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1、2、3、4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详见招标文件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中承揽同一设计任务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 3.6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新质生产力产业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5日17时30分至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