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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航海口美兰机场T2航站区新货站项目监理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2408-460108-04-01-74179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南航海口美兰机场T2航站区新货站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海口美兰机场(飞行区等级设计指标为4E)T2航站楼东侧货运区,建设内容包括国际、国内功能的航空货站一座(含对外开放口岸、“二线口岸”查验场地及技术用房),海关卡口一个,门卫一个,总建筑面积21922㎡,包含部分货运站的围界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项目总投资24705.95万元。
2.3项目地点:南航海口美兰机场T2航站区新货站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及省、市、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验收后,且完成合同全部履约内容、合同结算及保修期满为止。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配套、建筑装饰、建筑修缮、建筑节能、钢结构、绿化、拆除、搬运等的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索赔、验收、竣工结算及配合决算审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2.6其他说明: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1.9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和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明材料:注册证书、2026年1月至3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中承揽同一工程类别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照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民航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