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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外卖智能存储柜所涉场地招租
公告名称: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外卖智能存储柜所涉场地招租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4-15
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外卖智能存储柜所涉场地招租

项目编号

连交所委字2026(23)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4.98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固定不变





装修期限

-

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所在区域道路宽度较优;绿化程度一般,公共配套设施一般。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8,964.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6-03-09





评估机构

南京茗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茗洋房估字[2026]第0304号





租金底价(元)

8,964.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00468049336B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刘旭光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出租方承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备案表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面积约4.98平方米,首年租金底价为8,964.00元(不含税,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与租金同时缴纳,根据最新税务相关规定执行),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金递增方式为固定不变,租期为3年,合同周期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9年1月30日止(暂定1月30日,最终截止日以校历规定的寒假开始前一天为准,若实际租期不足整年,按整年租金标准计算)。  

2.本次招租标的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因清场等原因而引发的任何矛盾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处理和承担。

3.本次标的用于用于校内双面智能外卖柜投放经营使用,仅限存放师生合法合规的外卖餐品,不得用于存放危险品、违禁品、易腐变质且未妥善密封的物品及其他违规物品,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经营项目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清退设备、恢复场地原状,将场地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本次项目仅对场地进行招租,承租方负责场地中本项目全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双面智能外卖柜安装、电路铺设、地面硬化、墙体、围栏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按照出租方相关要求施行,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满足出租方的需求。基础设施建设前,承租方需将施工方案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出租方原有设施,施工结束后需清理现场,恢复周边环境整洁。          

5.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6.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不得参加下一轮竞拍。

7.本次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电费等有关费用。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技术规范安装电表,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管理部门要求按时与出租方结算电费(出租方代缴代扣)。  

8.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状。一旦成交,不得以标的现状影响工商、消防手续办理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经营项目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11.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首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承租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表。

3.具备高校场景智能外卖柜运营服务经验,需提供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高等学校签订的智能外卖柜投放经营合同。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6.意向承租方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无征信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工作。

8.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标的交割

详见《经营项目合同样本》。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凡与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存在未决法律纠纷,或近三年内涉诉且相关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人、组织及个人,校内正在履行外包服务合同的合作单位及其关联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出租方有权认定其报名无效。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950449878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4-15 08:30至 2026-04-28 18:00





报名手续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本次招租不能成交;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          

a.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b.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1)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

所有材料均须签字按手印。

(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承租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竞价资格。

(3)出租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a.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107030619100004435

开户行:工商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b.数字人民币账户

钱包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钱包编号:0022501057783186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本次交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经营服务项目合同》;

(3)《经营服务项目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时,该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c.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经营服务项目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d.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存在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行为的,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4月30日         09:00-09:3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按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承诺书.pdf

承租申请书(法人).pdf

承租申请书(个体工商户).pdf

经营项目合同(模板).pdf

竞价须知.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崔女士





咨询电话

0518-85100969、17714108676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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