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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招标公告]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2亩出租项目(002号地,2亩,原承包主赵文成)挂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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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迁安市][招标公告]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2亩出租项目(002号地,2亩,原承包主赵文成)挂牌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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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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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2亩出租项目(002号地,2亩,原承包主赵文成)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 迁安市上庄镇彭家洼村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东至3号地,西至1号地,南至街道,北至公路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2026-04-14--2026-04-27
挂牌方式
单价挂牌
标的物数量
2
挂牌单价
元/年/亩
流转期限
6 月
挂牌总价
160 元
土地流转用途
农业
土地性质
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草原,养殖水面)
权属证明到期日
长期
权属证明
其他
权属证明编号
002
资产和资源性质
集体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一、基本情况。现有彭家洼村集体耕地13块(项目编号、面积、标底、竞价时间详见公示)面向本村人进行承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仅限于彭家洼村村民。承包期限6个月,具体中标者的权利义务以村委会草拟的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彭家洼村委会所有。竞价标底为80元/亩,以每亩5元为单位往上投,最高价者中标。每个标号的招标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转为承包款。
二、此次承包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进行。报名前,每人需将招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招标保证金存入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入招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村委会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详见村内公示文件。
三、报名人缴纳招标保证金后,拿银行回单到村委会确认资格,同时按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人自行在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竞价,最高价中标。
四、中标结果经公示1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如中标者反悔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招标保证金不退,村委会有权另行发包。
五、投标人应详细了解招标的相关内容,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报名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六、违约责任。
1.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造成永久性节损害(如植树、育苗、建房、打井、堆放垃圾、圈占、养殖等一切非农行为)。村委会有权力对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2.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应及时清除地上附着物,并恢复地貌,如到期未恢复,地上附着物为村委会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征占地,征地补偿款归村委会所有。 4.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5.承包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和缴纳的承包费不予退还。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让方信息
出让方名称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130283ME32581551
所在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
注册地(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上射雁庄镇彭家洼村
法定代表人
裘继颖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否(不放弃)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1000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其它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一、基本情况。现有彭家洼村集体耕地13块(项目编号、面积、标底、竞价时间详见公示)面向本村人进行承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仅限于彭家洼村村民。承包期限6个月,具体中标者的权利义务以村委会草拟的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彭家洼村委会所有。竞价标底为80元/亩,以每亩5元为单位往上投,最高价者中标。每个标号的招标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转为承包款。
二、此次承包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进行。报名前,每人需将招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招标保证金存入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入招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村委会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详见村内公示文件。
三、报名人缴纳招标保证金后,拿银行回单到村委会确认资格,同时按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人自行在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竞价,最高价中标。
四、中标结果经公示1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如中标者反悔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招标保证金不退,村委会有权另行发包。
五、投标人应详细了解招标的相关内容,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报名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六、违约责任。
1.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造成永久性节损害(如植树、育苗、建房、打井、堆放垃圾、圈占、养殖等一切非农行为)。村委会有权力对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2.合同到期后,承包方应及时清除地上附着物,并恢复地貌,如到期未恢复,地上附着物为村委会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征占地,征地补偿款归村委会所有。 4.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5.承包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和缴纳的承包费不予退还。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1次 , 延牌周期:1 个工作日。
交易机构联系人
迁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0315-5677015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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