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桩基础工程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汉市城北片区,占地59.2亩,总建筑面积15.54万㎡,包括住宅(其中7栋为24层、1栋为22层)、商业、配套用房及道路、照明、管网、安防、消防等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桩基础工程劳务合作。
1.2招标范围:桩基础工程劳务作业。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及施工图纸、清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和清单。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备注
|
1
|
桩基础工程劳务合作
|
招标范围: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桩基础工程劳务合作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经招标单位确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施工内容。
|
项目位于广汉市城北片区,占地59.2亩,总建筑面积15.54万㎡,包括住宅(其中7栋为24层、1栋为22层)、商业、配套用房及道路、照明、管网、安防、消防等配套设施。
工作范围:施工图纸描述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内容。
|
1
|
|
1.4劳务合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劳务作业:桩基础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工程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经招标单位确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施工内容等。包括且不限于施工材料的多次转运、防护搭拆、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安全文明施工(按四川省标化工地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承包范围内的临边和洞口防护、扬尘治理、环境保护、噪音污染治理、成品保护、验收配合、与其他分包的协同工作等。中标人应全面研究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施工图和图纸会审纪要等文件,中标人应完全了解本工程实际施工范围。中标人应严格按图施工,图纸应先行审查,因审图不严,未按图施工造成的返工或漏做,中标人应负责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注: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需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银行流水、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本项目劳务合作合同预估金额的20%;近两年(2024年、2025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若仍在有效期内。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信用中国或住建厅(委)或交通厅委)”等官网及四川路桥信息平台等查验,并附截图);
⑤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被执行人”(附截图);
⑥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之间直接或间接的恶意诉讼仲裁;
⑦已录入蜀道集团工程施工协作方资源库(附截图);
⑧投标人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包含公司管辖的直属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同时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数量未超过规定个数(个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选人与本项目的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资人具有(1)关联关系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招标文件获取
3.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4 月15 日00时00分至2026年4 月19 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font-kerning: 1.0000pt;'>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桩基础工程劳务合作施工。(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 月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