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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惠民花园幼儿园室内环境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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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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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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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惠民花园幼儿园室内环境设施改造项目 JSZC-320303-HWZX-C2026-016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03-HWZX-C2026-0160 项目名称:惠民花园幼儿园室内环境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05097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惠民花园幼儿园室内环境设施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或其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6 09: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04-16 09:30 (北京时间)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09:30)前。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三)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孙逊 联系电话:0516-83999055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六)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八)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九)采购意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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