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龙江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名称)龙江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3204111839000052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关于龙江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常新行审政投〔2024〕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江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恒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龙江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西起春江路,东至龙江路。
2.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绿化工程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道路全长约323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两块板断面,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40m。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14.5m车行道(含非机动车道)+5m中分带+14.5m车行道(含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40m,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两块板断面,双向六车道;并同步实施地下综合管线、绿化等附属设施。本次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包含桥梁1座(跨北凤凰河),箱涵1座(跨现状济农河)。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5841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经5名专家论证得出(1)本项目顶管管径0.8m,穿越拟建北凤凰河,埋深较深(深度超过10m),施工的技术难度和施工风险较大。
(2)本项目需与北凤凰河道穿插施工、配合要求高。
2.9工期:365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2)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国政府网”;
本项目为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对企业资质、技术能力、资金实力、业绩经验、设备配置要求极高,中小企业普遍不具备相应能力。)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3月23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业绩;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②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造价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3.4.2自2024年03月23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03月23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时/分至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