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国际医疗部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国际医疗部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国际医疗部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2.2项目编号:Q53GX1026001087
2.3 招标范围: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拟由国际医疗部遴选药品配送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原研药、新特药、应急用药及商业保险直付所需药品配送服务,经医院统一调配,可参与全院其他临床科室的药品供应,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4交货期: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于1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药品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需8小时内送达;
2.5 服务地点: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7 本项目不分标包;
2.8 入围供应商家数: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应自行承诺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具有国药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进口药品批准文号,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1)提供2023―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说明;
3.5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3日23时59分至2026年3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如下:【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①线上获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登录http://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何苏恒、孔云远、李欣蕊、王彦棚、罗红坚、雷海生
联系电话:0873-2126789/15825226231
联系邮箱:11346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