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重庆维抢修中心施工项目(变更)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重庆维抢修中心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511-GC009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重庆维抢修中心施工项目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重庆维抢修中心施工项目。
2.2 项目概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重庆维抢修中心负责重庆市境内西南管道公司所辖 15 座站场、53 座阀室、1215.777 公里管道的应急保驾任务。其中天然气管道:中贵天然气管道干线(重庆段)及支线 261.414公里、涪陵白涛-石柱王场输气管道 130.3 公里、南川水江-涪陵白涛天然气管道 65.8 公里、忠武干线(重庆段)63.2 公里、川气东送主干线(重庆段)及支线 278.6 公里;成品油管道:兰成渝成品油管道干线(重庆段)及支线 142.463 公里、贵渝川成品油管道干线(重庆段)274公里;此外还负责重庆市境内贵渝川和兰成渝成品油管道共计 4 座站场、14 座阀室、416.463公里管道的溢油回收保驾工作。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重庆维抢修中心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园区堡兴路南侧、堡月路东侧J16 单元 02 街区 B10-1地块,建设用地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为19988.67㎡(折合30亩)。主要建筑包括综合值班室3297.69㎡、维修厂房2045.44㎡、设备库房1522.35㎡及活动材料棚、车库、门卫各一栋。新建10kV外电1.6公里,会议电视终端通过公网电路接入川二线铜梁压气站等。
2.3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通信、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热工与暖通、自动控制与仪表、防腐、机械等工程);负责甲供设备及相关材料的收储、安装及调试,乙供设备及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安装及调试;承担从施工准备(四通一平)、现场施工、交工验收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流程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各类缺陷修复工作;按照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下达的指令,完成本工程范畴内的其他相关施工工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把控,履行合同管理、信息报送、现场组织协调义务,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要求,确保施工合规有序推进。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工期:项目开工至建成交付使用工期为420个日历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控制价:
工程控制价为42205701.20元。(其中:安全文明费1220308.21元,规费792684.5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453336.29元,暂列金2852522.7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暂列金和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给定金额填报。
2.7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3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合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须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类似项目包括以下内容任意一项即可):①四层(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②高度16米(含)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③单体建筑面积4000(含)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24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工程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2.2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须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包括以下内容任意一项即可):①四层(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②高度16米(含)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③单体建筑面积4000(含)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24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代表施工方签字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工程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代表施工方签字。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3安全总监: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初次取证日期须在2021年前(含2021年),建筑施工专业,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在至少2个同类项目担任过安全总监(提供带有日期的项目业主批准的人员报审表)。
2.4专职安全员:具有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为不可替换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新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资质,并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四层(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②高度16米(含)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③单体建筑面积4000(含)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24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和该张发票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 票查验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未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完工交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承诺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发〔2021〕6号)、《两江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智能建造管理规定(试行)》和业主相关要求落实降噪、防尘等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设置硬化洗车区、对露天堆土进行苫盖、在施工范围边界安装实体围墙并设置喷淋除尘设施、设置人员进出门禁系统和全场智能监控系统等。
承诺现场监控设备必须接入国家管网PIM系统等业主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本项目所涉及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在签订合同前报招标人审批。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上述(1)-(4)条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7.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与中石油平台同时完成报名,以国家管网下载标书信息为准。4.2.2所示操作为中石油平台报名步骤,4.2.3所示操作为国家管网平台报名步骤,两个步骤可同步进行且均需完成才算作报名成功。缴费仅需在中石油平台完成,错缴不退,完成后将付款发票作为附件上传至管网平台等待审核即可。个人转账不支持开具发票。】
4.1 注册
投标人须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
( style="box-sizing: inherit;">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完成本次投标工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预留充足时间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办理问题请致电在线客服(010-58515511),在线办理网址为: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4.2 报名
4.2.1 报名时间(标书售卖时间):2026年3月21日-27日。
(4.2.2与4.2.3的报名步骤可同步进行)
4.2.2 中石油平台报名步骤:
潜在投标人需要报名期间内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如显示“未与昆仑银行签约”字样,请检查网址是否正确!)。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个人转账不支持开具发票)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4.2.3 国家管网平台报名步骤: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招标文件在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不收取标书费。缴费仅需在中石油平台完成,错缴不退,完成后将付款发票作为附件上传至管网平台等待审核即可。
5.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0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受网速或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注意:不在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缴纳保证金】
①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100000)人民币/标段。
②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④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项。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填写的标书费发票开票信息,必须与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信息、中标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况,将影响该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4月10日9:00;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投标人应准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 20 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610017 |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优先回复邮件函询) 郑先生1588240973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998930@(优先回复邮件函询) |
项目完全结束之后,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咨询电话:
杨女士 028-68233734
管网CA办理问题请致电在线客服:010-58515511
中石油: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中石油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