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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整县制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二批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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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沛县整县制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二批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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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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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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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沛县整县制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二批试点项目 JSZC-320322-SRGC-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1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22-SRGC-G2026-0001 项目名称:沛县整县制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二批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9819.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819.6 万元 采购需求:沛县整县制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二批试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0年,自项目改造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托管期限届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联合体协议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10 09: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30)前。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质疑接收人:靳西朋 联系电话: 15852028732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江苏兴邦建工综合楼办公楼二1302室、1306室、1311室(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五)说明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七)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八)采购意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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