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油气计量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油气计量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3-22
详细内容:

油气计量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油气计量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30221ND0060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着“经济、适用、简优、高效”的基本原则,为从根本上系统性补强油气计量能力,提升计量工作的整体水平,保障油田生产运营的平稳优化与效益提升,特决定实施本次“油气计量提升工程”。本工程旨在通过系统性的升级、改造与完善,构建更加精准、可靠、高效的现代油气计量体系。本次招标工作,严格依据《辽河油田公司油气计量提升工程》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开展,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技术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中标人,确保本项目能够优质、安全、按期完成,达成工程建设目标。项目位于辽河油田公司油区,涉及辽宁省盘锦市、沈阳市、鞍山市、锦州市及内蒙古自治区蒙东等地区。

资金辽河油田投资;已批复投资计划文号:中油辽字〔2026〕26号。投资估算额7878万元(不含增值税)。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

辽河油田公司油气计量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检验、运输、安装、调试、投产、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工程范围以招标人随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参数要求以技术规格书为准。主要工作量包括:

2.2.1.1 原油系统计量完善

1)体积管更新、改造

渤海输油站新建体积管及其配套系统1套;松山输油站更新体积管及其配套系统1套。

2)油系统四级计量补全

新建60台流量计、41套油气计量一体化装置;新建1台称重式计量罐;新增28台移动计量车。

3)联合站自动盘库计量系统

联合站新建38套自动盘库计量装置,包含储罐液位在线监测设备、自动盘库计量软件等。

2.2.1.2 气系统计量完善

1)一级气系统计量补全

盘锦末站输气干线增设2台流量计。

2)三、四级气系统计量补全

计量站、接转站新建105台气流量计;122台已建气流量计远传功能改造。

2.1.2.3 实验室检定能力补齐

1)实验室基础能力提升

兴采、欢采、茨采、金海新建实验室压力检定设施各1套。

2)数字化检定能力提升

茨采新建多功能集成检定装置1套,全自动电参、示功仪综合校准系统1套。

高采、欢采、金海、冷家新建多功能集成检定装置各1套。

兴采、高采、茨采、油气新建便携式压变检定装置各1套。

2.2.2 标段划分: 无 。

2.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878万元(不含增值税)

2.2.4 招标人、中标人工作界面划分

2.2.4.1 中标人义务:承担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检验、运输,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含仪表现场二次标定)、无损检测、投产及售后服务。

2.2.4.2 招标人义务:承担征地、前期手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采购文件与施工图审查把关,参与设备到货验收。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晚至2026年9月30日完工,最晚至2026年10月30日投产。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所属矿区(根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要求,确定各项设备的具体交货地点)。

2.5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2.7 分包规定

本项目允许分包,具体分包要求如下:

2.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分包。

2.7..2 分包商必须具备与分包项目范围、规模等相对应的资质,且符合集团公司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审查准入。

2.7.3 分包单位需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查。

2.7.4 投标人(总包单位)须对全部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施工企业投标

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类)以及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设计企业投标

具备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C1类)。

3.2.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遵守以下要求:

1)成员数量: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以下内容:①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和授权范围;②各成员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其中分工须覆盖3.2.1、3.2.2条款中要求的设计和施工全部工作内容,不得出现专业工程空缺);③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协议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认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了分工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即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认定资质等级。

4)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担保: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或按联合体协议约定执行。

3.2.4投标人对应上述资质需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内且状态为正常。

3.2.5 相关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 项目管理团队中,应包含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

3.3.2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3.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或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相关证明文件。

3.3.4 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并提供合同主要页或相关证明文件。

3.3.5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高级职称。

3.3.6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应保证每处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一名安全负责人。

3.3.7 关键岗位人员开标时无其他在建项目职务,并承诺本项目期间无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提供承诺书。

3.3.8 关键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名义缴纳社保证明以及相关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9 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5.2自2022年11月30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5.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200元人民币。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4月14日 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每标段1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其他

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7.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70417 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1.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 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3. 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4. 代理费及标书费发票均为数电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如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或邮箱未收到提醒,请自行到电子税务局下载发票。(销售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发票咨询电话:李女士 0427-7305816。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 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0427-7299156

9.2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戚先生联系电话:0427-7816788

电子邮箱:Qidz@

9.3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附件0:招标公告附件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附件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6年3月22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rar

附件: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附件.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