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期限内组织开展8轮次污水毒情监测,每次采集采购人指定的1个监测点污水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服务期内检测样品数共8份。 2.分析监测的物质包括常见的毒品及其代谢产物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常见毒品及代谢物包括但不限于甲基苯丙胺、苯丙胺、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吗啡、可待因、美沙酮、可卡因、摇头丸、大麻(四氢大麻酸)、氟胺酮:常见新精神活性物质包括但不限于PMMA、甲氧麻黄酮、MDPV、苄基哌嗪、甲卡西酮、依托咪酯、依托咪酯酸;并检测标志物可替宁。(采购人可根据毒情形势变化调整) 3.样品的前处理采用过滤、固相萃取、氮吹、复溶等一系列实验专用技术对目标物进行净化、浓缩并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进行样品分析,使污水中上述各类物质的分析检出限不高于2ng/L。 4.根据分析结果每季度撰写玉门市毒品滥用情况评估报告,明确玉门市存在主要毒品的种类、各区域毒品滥用的相对程度、玉门市各类毒品滥用的总体水平以及玉门市毒品滥用在酒泉市、甘肃省和全国的相对水平。 5.根据分析结果为玉门市公安局提供玉门市是否存在制毒窝点的线索。 6.协助玉门市公安局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禁毒工作措施,撰写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7.对各级禁毒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评估报告的解读,回答相关疑问。 8.本项目须组建项目团队,并具备现场采样、测定、数据整理、分析能力等。 9.具备分析水体中痕量有机物的能力,拥有相应的水样前处理设备和分析仪器,至少包括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超纯水机、固相萃取仪(至少12孔)、氮吹仪(至少24位)、离心机和其它必要的辅助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