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标段1、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2)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2)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2)。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2)。
2.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部分既有线车站。
2.4 工程建设工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6 各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
标段1: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标段2: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2.7招标控制价:7925.857031万元
本招标各标段及子项目项目控制价如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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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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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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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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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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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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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7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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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660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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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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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5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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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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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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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32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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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925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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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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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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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9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10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1及标段2: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站台门的生产制造商。
③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负责安装的成员)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标段1及标段2: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至少具有1项(1个合同为1项)完成的质量合格的中标价不少干23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供货或改造业绩,并需同时提供下列三项: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及项目范围,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任意一次进度款发票查验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地址: face="宋体">)、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范围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应以站台门生产制造商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6年3月21日0时0分至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1日0时至2026年4月14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 class="15"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rgb(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
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14日9时15分至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为第 XX 开标室(天润路 333 号)。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网址: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上发布、修改、补充,在以上网站或平台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招标,可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
若某个投标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若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即限制合作),视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按该标段评审结果依次递补,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不受影响。
8.3若某一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 名,则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若本批次所有标段所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 4名,则本批次重新组织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8315439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9.3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