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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碧云路(安江路-长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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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 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碧云路(安江路-长江大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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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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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碧云路(安江路-长江大道)工程已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投[2025]12号(项目代码:2505-320555-89-01-828432)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太仓市交通运输局以太交建许字【2026】0000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碧云路(安江路-长江大道)项目整体为东西走向,西自安江路,东至长江大道西侧,全长约0.51KM,本项目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一般段落路基宽度为40米。(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BYL-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绿化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3)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施工类)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号)等相关规定,本标段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即投标人未以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40%,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系 人:王玉帆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代理项目负责人:董小花联 系 人:王建、潘晶晶电 话:15380516451、0512-85555117E-mail:szfhgczx@监督部门:太仓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电话:0512-53590776异议联系: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玉帆/王建电 话:15380516451、0512-855551178.其他(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5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10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1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5)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大写)壹仟陆佰玖拾万壹仟伍佰捌拾元整(¥16901580.00)。(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8)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9)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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