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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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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陕西 |
发布时间: |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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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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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19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标段编号:SNBBFA20260316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含税预算金额174085.21元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XX区综治视联网集成和XX学院现有校园网集成,包括设备供货、调测及所有的集成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
视联网终端设备及集成服务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交付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55850.19元人民币,其中视联网终端设备部分126914.41元,集成服务部分28935.78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视联网终端)的唯一授权。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配备实施人员至少2人,其中任意1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如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获证或最后一次复审日期在2025年07月11日前的,则还须满足其中任意1人具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2025年07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等证明材料。
2.1.6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的类似项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及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为框架协议,则还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者结算单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同标段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同标段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或联系方式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等视为“串通投标”,并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竞争性采购项目;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西新街28号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710004
邮 编:
430010
联 系 人:
薛经理
联 系 人:
李于/惠文梦/夏宇/陈凌花/孙磊
电 话:
029-87274849
电 话:
1308898828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11153001841002209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
询比标包文件
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标段编号:SNBBFA20260316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西安电信2026年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含税预算金额174085.21元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XX区综治视联网集成和XX学院现有校园网集成,包括设备供货、调测及所有的集成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综治视联网及视频监控集成服务项目
视联网终端设备及集成服务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交付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55850.19元人民币,其中视联网终端设备部分126914.41元,集成服务部分28935.78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视联网终端)的唯一授权。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配备实施人员至少2人,其中任意1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如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获证或最后一次复审日期在2025年07月11日前的,则还须满足其中任意1人具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2025年07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等证明材料。
2.1.6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的类似项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及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为框架协议,则还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者结算单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同标段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同标段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或联系方式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等视为“串通投标”,并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竞争性采购项目;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西新街28号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710004
邮 编:
430010
联 系 人:
薛经理
联 系 人:
李于/惠文梦/夏宇/陈凌花/孙磊
电 话:
029-87274849
电 话:
1308898828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11153001841002209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3-19 16: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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