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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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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室外工程Ⅰ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
一、工程名称: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室外工程Ⅰ标段
二、招标内容:精神专科医院子项中所有的室外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室外机电安装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见承包人现场分工单及后附工程量清单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4、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资格预审资料,按要求将资料扫描件上传至“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
5、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资格预审
1、已成为会员的分包商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即可通过待办事项中未录入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打开找到本招标预审文件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具体时间以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公布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4、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内容:(1)授权委托书、(2)法人代表与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扫描上传至指点网址,同时投标单位需保证五矿平台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料为最新版。
5、上传文件格式要求:以上资料以一个PDF文件上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现金 0 万元整。
特别说明: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请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传给招标人,如因收据问题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有AAA级分包商和AA级分包商(一冶项管字〔2024〕269号)可以免交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单位,请在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主动声明。如未主动声明,则按资格预审要求正常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标书费提交: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室外工程Ⅰ标段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缴纳标书费账户:(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帐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任家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0 1248 6080 5000 1560
特别说明:本账户不接受投标人个人账户汇款或转账。
六、其他
招标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B座22层
联系人:江孔辉
电 话:158248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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