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
2026年二级采购第一批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2026年二级采购第一批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NJL-2026-DF-01
2.2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2026年二级采购第一批次(服务)
2.3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序号
分项名称
最高投标分项限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DNJL-2026-DF-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2026年二级采购第一批次(服务)
1
一标段
1
高压互感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及高压立体库房运行维护
663007.38
1198563.64
2
低压电流互感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系统运行维护
535556.26
2
二标段
1
单相电能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系统运行维护
2041120.28
5792469.62
2
三相电能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系统运行维护
1807965.27
3
通信单元自动化检测流水线系统运行维护
755744.71
4
电能采控终端自动化检定流水线系统运行维护
1187639.36
限中要求: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限中1个标段,当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时,则按投标报价金额较高的标段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累计被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达到规定的限制中标最多数量,则该投标人在当前标段的后续剩余标段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涉电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企业名单中;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专用资格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3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类服务业绩(同类服务业绩是指:互感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运维服务)一份(注:业绩以合同、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供货明细、双方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段: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3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类服务业绩(同类服务业绩是指:电能表自动化检定流水线运维服务)一份(注:业绩以合同、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供货明细、双方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4.2 本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开展招投标活动。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网站-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解密及确认工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3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8.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8.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招标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4)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532907032510706
行号:308100005658
8.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8.3.1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8.3.2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分公司
联系人:高岳达
邮箱:34451631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
联系人:史磊、张维源
电话:17647420679
邮箱:dfzb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