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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软件互联互通搭建服务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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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软件互联互通搭建服务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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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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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软件互联互通搭建服务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17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软件互联互通搭建服务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编号:GXBBFA20260313002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对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软件互联互通搭建服务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采购定制信息集成软件开发及防火墙,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1)项目预算:5156308.04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一预算金额5115688.57元(不含增值税),标包二预算金额40619.47元(不含增值税)。
(2)交付期:
(标包一)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部署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标包二)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部署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3)服务期:(标包一)终验之日起36个月系统维护与软件升级服务。
(4)质保期:(标包二)终验之日起36个月硬件质保。
(5)服务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软件互联互通搭建服务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
业务、数据中台防火墙
-
1
广西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部署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包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为标包一>标包二。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40619.47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标包二适用):本次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承诺函。制造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其他制造商证明材料。若多个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响应产品,则代理商均响应无效;若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响应本项目,代理商响应无效。
2.1.5 业绩要求:
(标包一适用)投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承接过(信息系统的开发、集成、技术支撑等项目)合同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200万元(含)以上。
(标包二适用)投标人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承接过(信息化设备销售项目类)合同有效业绩至少一份。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时间为准,只提供框架协议(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协议)之一的,或框架协议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6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标包二适用)
供应商拟投入的防火墙设备,须提供具备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扫描件或提供设备上的进网许可证标识图片。
备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2.1.7通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检测(标包二适用)
供应商拟投入的防火墙设备,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出具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备注:需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7日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信路1号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13楼1301室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廖工
联 系 人:
韦露晶
电 话:
/
电 话:
1996828206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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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xzb@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091004385006436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17 2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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