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沐川县寺坪山建筑用石灰岩矿爆破一体化服务招标”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具体执行如下:
招标人、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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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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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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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建寺坪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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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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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寺坪山建筑用石灰岩矿爆破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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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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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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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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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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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概况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对沐川县寺坪山建筑用石灰岩矿爆破施工所需炸材供应、配送、爆破方案制定、爆破等一体化服务实施公开招标,预计服务时间段:2026年3月至2031年2月。爆破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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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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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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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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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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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建寺坪矿业有限公司(本次代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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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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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寺坪山建筑用石灰岩矿产矿权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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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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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茨竹乡友爱村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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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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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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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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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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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含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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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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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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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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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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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岩石乳化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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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32-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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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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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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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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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码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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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5m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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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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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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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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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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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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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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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管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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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0.6-Φ0.62铜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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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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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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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仅为爆破服务所需材料数量预估值(矿山五年爆破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使用数量与本表数量差异为由视为招标方违约。
2、使用结算数量以到场双方签认的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3、材料使用至招标人约定材料到场场地,由使用方确认并签收,由投标人进行爆破施工。
4、不含税投标价:包含炸材(工业炸药、雷管、脚线等)采购费、人工费、其他一切费用(生产厂至使用点:运输费、管理费、财务费、安全环保费、仓储费、爆破费、排险费、协调费、管理费、由此产生的报批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费、押运守护等人工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税金等一切为完成本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明示或暗示为完成本爆破一体化项目工作所需费用。(注:不包含爆破钻孔工作,钻孔工作由招标人自行配置人员、设备实施,并提供装药辅助人工)
5、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五年。合同签订价格为基准价,服务期内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确认与调整须遵循以下要求:
价格查询与认定:双方共同从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公共资源网、四川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等官方权威、公开可查、双方共同认证的渠道,查询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调节范围约定: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官方渠道市场价为基准,约定调价范围。
如民爆器材市场行情、人工、运输、能源、安全合规成本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调整合同单价,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招标文件所列材料使用需求结束为止(合同预计签订周期为2026年04月至2031年03月,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开展考核,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招标文件所列总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使用数量与本预估数量差异为由视为招标方违约。
由于项目需求计划变动等原因,或存在短期内使用量发生变化,投标人应时刻保证招标人的使用需求。若出现因爆破服务不及时问题导致招标人工程停滞,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
四、安全、环保目标
1、合同执行期间不发生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且材料使用到达施工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前的一切安全、环水保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对于本项目的石方爆破工程必须满足《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范要求。
五、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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