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6-2027年燃气管道工程涉公路安全评价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
工程数量:服务期2年,暂列26项工程涉公路开挖或穿越安全评价项目,后续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在下列项目清单基础上会有所调整,以任务单(委托单)形式委托发出,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安全评价的项目为准,26项工程具体工程量见下表:
| 序号 | 涉及公路(桥梁)类别 | 暂定数量(项) | 涉及公路(包括但不限于) |
| 1 | 高速公路 | 3 | 北三环、从莞深等 |
| 2 | 国道、省道 | 15 | G355、G324、S256、S119、S118、S380等 |
| 3 | 县道、乡道 | 4 | X940、X292 |
| 4 | 高速公路+省/国道 | 1 | 增城区范围内 |
| 5 | 高速公路+县/乡道 | 1 | 增城区范围内 |
| 6 | 国/省道+县/乡道 | 1 | 增城区范围内 |
| 7 | 市政道路附属桥梁 | 1 | 增城区范围内 |
| 合计 | 26 | / |
注:① 暂列上述涉及公路名称及数量,在确定类别单价的前提下,以实际工程量计算费用,实际不限于上述数量,但总结算价不超过招标中标总价;
② 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5〕 2号)的文件要求进行评价;
③ 涉及高速公路、国道(G)、省道(S)需组织专家评审,涉及县道(X)、乡道(Y)无需组织专家评审。
2、项目内容:出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符合广东省公路管理相关部门审核要求的书面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工作;协助协调开挖报建手续办理。
3、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03000元(含6%增值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5.1上述所列26项为暂列安全评价工程项目,实际需按照委托书开展安评工作。
5.2在发出委托书二十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3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的方式:报价响应人以邮寄方式寄送或人工递交安全评价报告。
6、特别约定:
根据上述项目清单及未来项目涉路情况,统一分为如下7类情况:1.仅涉高速公路;2.仅涉国道/省道;3.仅涉县道/乡道;4.同时涉及高速路与国道/省道;5.同时涉及高速路与县道/乡道;6.同时涉及国道/省道与县道/乡道;7.涉及市政道路附属桥梁。
因此,各报价响应人应结合项目清单对于上述7类情况的每类进行报价,不论涉路长度与规模,均按涉路类别来计价。例如:仅涉高速公路类的,固定价为A;仅涉国道/省道类的,固定价为B;仅涉县道/乡道类的,固定价为C;同时涉及高速路与国道/省道类的,固定价为D;同时涉及高速路与县道/乡道的,固定价为E;同时涉及国道/省道与县道/乡道,固定价为F;涉及市政道路附属桥梁,固定价为G。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根据公路行业业务范围,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或者工程咨询资质(公路专业)、或者资信等级认证(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管道类涉公路质量和安全评价服务相关业绩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第五章格式2)。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评价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6%增值税、26项(暂定)中压燃气干管工程涉公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组织专家评审的场地费、协调工作等所要考虑的全部费用。
请按报价函格式(第五章格式4)报价(若正式报价响应文件与报价函格式(第五章格式4)不符,做废标处理),本项目按固定单价包干方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 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拦标价。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各响应单位的总报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4、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6、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格式为PDF,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以图片、文档、压缩包等形式上传,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资格审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经验要求证明材料;
(3)资质证明材料;
(4)响应人声明(第五章格式2);
(5)报价函(第五章格式4)。
2、商务响应文件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2)项目团队配备情况(第五章格式5);
(3)企业管理体系;
(4)同类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第五章格式6)。
3、技术响应文件
(1)服务组织措施;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3)进度控制措施;
(4)售后服务方案。
4、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30分前。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三)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四)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五)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七、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八、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总中心22号楼203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6235205邮箱:\
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询比人: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