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按《淳财监督〔2020〕623号》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500元(每个标项各支付4500元;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巧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01721
质疑联系人:郑小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0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32556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42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