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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立体化防控工程监控系统维保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立体化防控工程监控系统维保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3-18
详细内容: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立体化防控工程监控系统维保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FX6941132603000185),采购人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现进行第二次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立体化防控工程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1.2采购内容: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维护服务需求主要包括:一是对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62个监控前端设备及附属监控杆、配电箱等配套设施及19处视频整合接入点位开展日常维护。

















































序号

所属项目

设备名称

数量

1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立体化防控工程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卡口摄像机(含零配件维修、更换)

9台

人脸摄像机(含零配件维修、更换)

53台

视频整合接入

19台



采购预算:49,273.58元(不含税),52,229.99元(含税)。



服务期:1年,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立体化防控地点。



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总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38,300.00元,应答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应答人任一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辽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相关人员参与应答;



(19)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7日17时30分至2026年3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 应答文件的递交




  •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



    5.2.1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



    5.2.2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应答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5.5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转3-3-2);



    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客服邮:hqs-ettp-man@。





    1. 样品的递交(如有)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本网站(



    1. 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庞经理



    联系电话:18604041747



    电子邮件:pangdc@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监督部门:/



    联系人:/



    电话:/



    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接收邮箱:unciomlnchcg@(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



    1. 公告附件






    采购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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