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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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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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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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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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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招标编号:NWZ260410-3833-11553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
1.000
套
2
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304 0.04-2SLPM (120A),RT+10-120℃
1.000
套
3
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304 4通道,单通道功率≥1.5kW
1.000
套
4
P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304 0-5V/0-200A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近四年内(2022.1.1-投标截止日)应承担过不少于1项氢能测试相关设备的应用业绩(如电解水测试设备、燃料电池测试设备、燃料电池环境仓等),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不限于主要货物名称、合同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页)及技术协议。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四套设备的质量保证均须均按以下要求执行: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投标商在收到用户电话或传真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快速响应。如无法解决,应在48 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投标商将到现场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产品;对其它原因造成的器件损坏,投标商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作有偿更换。质保期重新计算。(附承诺说明)
(2)“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核心器件品牌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氢气/氧气流量计应为Alicat/Bronkhorst/Emerson或同等品牌、液体流量计应为首科实华/光华/扬基或同等品牌、压力传感器应为WIKA/西门子/光华/Honeywell或同等品牌、测试电源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氧中氢传感器及氢中氧传感器应为哈奇/GE/鸿瑞韬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3)“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系统核心器件品牌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氢气流量计应为Alicat/Bronkhorst/易度或同等品牌、液体流量计应为基恩士/ NEXON /扬基或同等品牌、压力传感器应为WIKA/GEMS/HUBA或同等品牌、测试电源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氧中氢传感器及应为哈奇/GE/鸿瑞韬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4)“PEM 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系统核心器件品牌应从以下提供的品牌中选择:电解水测试系统核心器件品牌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氢气流量计应为Alicat/Bronkhorst/易度或同等品牌、液体流量计应为基恩士/ NEXON /扬基或同等品牌、测试电源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氧中氢传感器及应为哈奇/GE/鸿瑞韬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5)“PEM 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电源模块的电流范围应为:0~200A。(附承诺说明)
(6)“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系统核心器件品牌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气体流量控制器应为
Alicat/vogtlin/YIDU或同等品牌,温度及压力传感器应为Wika/雅思科/GEMS或同等品牌,电子负载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背压控制模块应为Equilibar/RCR/MEZE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7)“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电源模块的电流范围应为:0~200A。(附承诺说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17日17时0分
至
2026年3月23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3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娜
联系人:
徐燕萍
电 话:
13522451165
电 话:
010-59963656(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xuyp@
招标文件
202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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