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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山西销售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山西销售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山西
发布时间:
2026-03-17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XXS-2026-GK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需要山西公司、地市分公司、油库、加油站、LNG加气站应急预案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为山西公司、地市分公司、油库、加油站、LNG加气站编制应急预案并评审备案。本项目估算金额 385.9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权重

1

加气站

座次

20000元/座次

45%

2

加油站

座次

5200元/座次

45%

3

地市公司机关

15000元/个

5%

4

省公司机关

26000元/个

2.5%

5

油库

座次

15000元/座次

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报告、印刷、包装、运输、劳务、差旅、售后服务及税费等与该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含增值税。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山西公司、各地市公司及其油库、加油(气)站。

2.6服务要求: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2)中标单位按照中标结果分配的工作量并根据招标单位安排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中标单位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报告及评审备案的项目每延迟一日按照该项目中标金额的1%扣除相关费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备案过程出现重大问题造成库站停业或出现行政处罚,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中标单位对分配的地市公司的安全应急预案备案(咨询)工作负责。中标单位在每年12月对分配的相应地市公司出具总体应急预案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阐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交山西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备案。

2.7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全流程工作,风险辨识评估、应急资源评估,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通过政府部门、专家评审等并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许可备案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备案表等)后,交付甲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服务费发票交予甲方,甲方审核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服务全部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3.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油库、加油站和LNG加气站各至少提供1项应急预案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发票为依据,时间以发票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总负债大于总资产视为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3.4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0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清单、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每个人需提供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5年7月-2025年12月的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明细。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危化专业),资格证书附清晰可辨扫描件及查询截图。技术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危化专业),资格证书附清晰可辨扫描件及查询截图。安全评价师信息查询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3.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所有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所有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317日至2026032323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040908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第一名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19184元;第二名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16714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张工

邮箱:

zxgs_zyw@

电 话:

022-25913128

手机:

13821411599


20260317








附件: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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