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6年财富客户电子水票权益供应商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6年财富客户电子水票权益供应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6年财富客户电子水票权益供应商项目。
2.2项目编号:O53A00626001126
2.3招标范围:为夯实客户基础,推动财私客户分群、分层、分级经营,全面提升获客与经营能力,2026年分行零售金融部在2025年财私服务权益体系基础上,修订并完善分行财私客户权益体系。2026年昆明分行财富客户权益项目之一为向财富客户提供电子水票权益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2.6采购预算:229750元(含税),每份服务控制价格(含税价)分12.5元/份。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度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注:提供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本行投标人黑灰名单;(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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