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龙藏乡浪琴村种植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
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兴海县龙藏乡浪琴村种植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青海瑞源竞磋(工程-货物)2026-012)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兴海县龙藏乡浪琴村种植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瑞源竞磋(工程-货物)2026-01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分包额度
包二:53.08970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经信用中国( 8999 9101 3000 2028 087(保证金专用账户)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6318999910130002028087(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费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通过单位结算卡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与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证明材料。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款单位: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28440001040008951(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费依据: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42日内交货完成
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网站:《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400-087-8198。
4、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报名人联系方式一致等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5、答疑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澄清采用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兴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81179
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