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党建工作部保税区2026-2028年度信息推广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ZB-20260127)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17日发布天津港保税区党建工作部
项目概况
保税区2026-2028年度信息推广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6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B-20260127
项目名称:保税区2026-2028年度信息推广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90.0万元
最高限价:6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690
690
新闻服务
新闻宣传、代理媒体合作、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外宣成果汇总、新媒体新技术宣传服务、双微活动组织实施、网站内容更新、日常摄影服务、央级媒体信息发布、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网宣网评、网络舆情等工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