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北院变压器增容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NHH-XJ-2026-02-25;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北院变压器增容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99000.00元 最高限价:699000.00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北院变压器增容项目 | 699000.00 | 699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北院变压器增容项目,由于学校负荷容量增大,现有变压器容量不满足使用要求,需增加两台箱变以满足现有负荷使用,新建一台容量为630KVA的环网型箱变,高压进线取自学校原有箱变环网柜;改造一台学校原有的500KVA的箱变,高压进线来自新建630KVA箱变;
5.2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北院变压器增容设备采购,包含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旧设备的维修、场地恢复、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资金财政资金;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5.7质保期:二年,核心设备(变压器、配电柜等)按原厂标准执行,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5.8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至 12:00,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缴费证明发至邮箱zhappy0123@(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资料+XX项目,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询价文件;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支付账户如下:
户 名: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
帐 号:999014474710905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5楼15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5楼15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1.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的规定计收。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凌空街与归航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26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5楼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方式:0371-66069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方式:0371-66069312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