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营商环境局
关于采购广安市2026年“政务服务我来评”第三方调查测评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广安市营商环境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项目招标,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市营商环境局;
2、项目名称、金额及资金广安市2026年“政务服务我来评”第三方调查测评项目代理机构竞选;金额:8万元;资金财政资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要求标准收费计取,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招标文件;
(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招标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招标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招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站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竞选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填写介绍信、在站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网络截图。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D栋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524室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15时00分,在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广安市营商环境局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竞选活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投标人应按附件一、二、三、四、五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安市营商环境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八、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1.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详细明细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48185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D栋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524室
广安市营商环境局
2026年3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日期 |
| 营业期限 |
|
联络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员工总数 |
| 其中 | 高级管理人员 |
|
高级职称人员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初级职称人员 |
|
技工 |
|
其他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承诺函
致:XXXX
根据XXXXXX代理机构竞选,遵照有关规定,本公司已经具备竞选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愿意接受贵单位XXXX代理机构竞选要求向业主提供所需服务,同意并认可竞选活动所要求的该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要求标准收费计取,招标代理费用包括招标代理工作所需所有的内容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此费率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被执行案件。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本公司愿意向贵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情况和数据,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六、一旦本公司中标,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照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违背上述承诺,贵单位可因此终止合同。
七、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八、若本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贵司招标采购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三: 介绍信
XXXX:
兹介绍我公司(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XXXXX代理机构竞选(项目名称 )的相关事宜,请与接洽!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邮箱:
联系电话: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