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资格评审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M53A00626001111
2.2项目名称: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集团一体化工作安排,集团正式更名为“云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以下简称“VI系统”)的中涉及原企业名称、标识组合、运用场景、管理办法等内容已不符合最新管理要求。VI系统作为集团品牌形象的核心载体,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集团对外传播的一致性和公众认知度,亟须同步完成修订更新,确保集团在业务开展、对外宣传、场所布置等各场景的视觉形象标准统一,为集团品牌价值提升提供制度支撑。
2.4采购范围:为落实集团一体化品牌升级需求,保障集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以下简称“VI系统”)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VI系统中涉及的企业名称、标识组合、运用场景、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系统的设计咨询,具体包括:
(1)基础系统设计咨询服务:包含集团标识、标准色彩、标准字体、组合规范及辅助图形,需匹配新集团名称的视觉表达要求,确保所有基础元素符合集团品牌定位。
(2)应用系统设计咨询服务:包含基础系统在办公环境、办公事务、对外宣传、生产场所、营业场所、车辆服装、日常用品等企业全场景应用规范,确保各场景应用标准清晰可落地。
(3)应用规范手册编制及落地实施指导服务形成VI系统应用规范手册,提供电子版本及源文件供日常参考使用。
(4)提供精装纸质版供日常参考使用。
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2.5服务期限:计划2026年5月完成全部设计咨询服务工作交付成果,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具体成果交付时限及合同期限以双方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各谈判申请人的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2.8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符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要求。
2.9资金自筹,已落实。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应当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情况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承诺该说明的真实性,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财务报表(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3谈判申请人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相关识别系统设计及实施业绩,包含但不限于VI设计或标识标牌、导览导视形象视觉系统设计),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能有效反应类似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谈判申请人目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4.2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4.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谈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010000067913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刘羽飞、梁建;0871-6532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