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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集团氯碱化工氢电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公告名称:
金川集团氯碱化工氢电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6-03-16
详细内容:

金川集团氯碱化工氢电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 术示范项目正常公告



金川集团氯碱化工氢电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氯碱化工氢电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已完成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5〕74号,项目代码:2508-620303-04-01-309799】,项目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区和二厂区二号岗停车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体建设规模为1套氢气压缩纯化系统、2套1.8MW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2套直流直供系统,将烧碱系统引出的氢气进行变压吸附提纯处理,处理后的氢气一路用于氢燃料电池发电机组,一路用于固态储氢模块充氢。



本项目建设1套2500Nm3/h提纯单元、1套氢气储存单元、2套氢燃料电池发电单元及余热回收单元。单套氢燃料电池发电单元额定容量1.8MW,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发电单元出口电压DC 720V,在燃料电池出口设置直流升压路由器,将电源电压升至±2.5kV,经电缆输送至氯碱事业部整流室附近,通过直流降压路由器降压至530V,接入烧碱系统电解槽直流母线。项目同步建设2套氢能充电站,每套设置5个直流快充充电桩,额定功率200kW。



氢燃料电池发电年利用小时数8000h,燃料电池电堆使用寿命40000h,项目运营期20年。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向氯碱事业部供电25.596GWh,可向现有化工生产系统供热8.43×104GJ,可回收水量约5120t。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采购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及材料的采购与供应。施工内容为所有经建设单位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与集成、非标安装件制作等。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2月1日~2026年2月1日)具有 1 项同类工程业绩(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2年2月1日~2025年2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1.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月 27日 18 时 00 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6**-0**14)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27日前(截止时间 2 月27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21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投标登记。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将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上传至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投标人资格要求文件”栏内。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3月 16日 15 时 00 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1.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1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裴英鸽、李宏涛



电 话:18109457660、18394152178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闫杰本



电 话:15101922866、18089359381



电子邮件: 180893593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6年 2月 13 日



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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