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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J1标段(三次)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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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J1标段(三次)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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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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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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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CZB-HC-2600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J1标段(三次)施工图设计已由桦川县交通运输局以桦交办发〔2025〕5号、桦交办发〔2025〕7号、桦交办发〔2025〕8号、桦交办发〔2025〕9号、桦交办发〔2025〕10号、桦交办发〔2025〕11号、桦交办发〔2025〕12号、桦交办发〔2025〕13号、桦交办发〔2025〕14号、桦交办发〔2025〕1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桦川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J1标段(三次)2.2施工建设规模:A1段:(1)(建松-永胜):路线全长:7.237k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桥梁1座(利用),涵洞5道(新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2)(民乐-振兴下屯)路线全长:5.027k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桥梁1座(利用),涵洞2道(新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3)(四马架-光复村):路线全长:5.372k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桥梁1座(利用),涵洞1道(利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2026年04月12日至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262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此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2.5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2个标段,J1、J2标段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序号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建设地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J1完成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二次)A1标段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57.16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5.3J1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J1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J1标段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4本项目J1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服务期;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8. 其他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8.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8.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8.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桦川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地 址:佳木斯市桦川县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0454-8904088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汇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18号联 系 人:唐女士电 话:18646149116*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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