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连霍高速北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连霍高速北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连霍高速北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的批复郑东经发审批[2025]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连霍高速北部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二次)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3.1.2
(1)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2)☑不要求□要求,具有资质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70%(仅指面积、造价),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①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③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且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项目经理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3.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7.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7.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在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00:00至2026-03-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0:00: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郑开大道136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56529600
传 真:0371-56529600
电子邮件:yxldzb5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系人:李先生 尚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88811803
传 真:0371-88811828
电子邮件:LCZBDL03@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8楼
电 话:0371-67179271
传 真:0371-67179271
电子邮件:zdhuanbao@
202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