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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全省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2026-2028年全省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3-13
详细内容:
2026-2028年全省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13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6-2028年全省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BBFA202512290006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1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2028年全省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1批







详见《投标报价表》







详见《投标报价表》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配送地点







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12026-2028年全省空调配件应急、维护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人数量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4







3







2









4







3







2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中选人数量







第一名







第二名







备注









2







70%







30%







第1名评标价格较第2名低10%以上









2







60%







40%







第1名评标价格较第2名低10%(含)以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5,632,585.95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人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集成商等非制造商投标。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7项目团队要求:



1)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由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项目负责人;并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3)团队成员至少有6名抢修专业人员,6名抢修专业人员均须同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备注: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缴费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本项目人员不得复用。



    2.1.8仓储要求:本项目划分六个安装配送区域,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每个安装配送区域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个专用配件存放场地。



区域一:广州、佛山;



区域二:深圳、东莞、惠州;



区域三:阳江、茂名、湛江;



区域四:中山、珠海、江门;



区域五:肇庆、云浮、清远、韶关;



区域六:汕头、潮州、揭阳、河源、梅州、汕尾。



证明材料要求:



①对于投标人自有仓库,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A.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每个安装配送区域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个专用配件存放场地;B.对应安装配送区域自有仓库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扫描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文件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对应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②对于投标人长期合作或租赁的仓库,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A.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每个安装配送区域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个专用配件存放场地;B.对应安装配送区域长期合作或租赁的仓库的长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合作或租赁期截止至少1年)合作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③若尚不具备自有或长期合作或租赁的仓库,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在每个安装配送区域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个专用配件存放场地,并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前述①②点中自有或长期合作或租赁仓库的相关证明材料。



    2.1.9车辆配送:



1)广州市实行车辆限行规定,本项目所需配件及材料涉及应急抢修,需24小时随时送货至现场,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为本项目送货的广州合法牌照车辆;



2)深圳市实行车辆限行规定,本项目所需配件及材料涉及应急抢修,需24小时随时送货至现场,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为本项目送货的深圳合法牌照车辆;



3)除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安装配送区域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为本项目送货的车辆。



证明材料要求:



①对于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自有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车辆登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对应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②对于投标人长期合作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长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合作或租赁期截止至少1年)合作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③若尚不具备自有或长期合作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备齐至少3辆对应安装配送区域的自有或长期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并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前述①②点中自有或长期合作或租赁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空调配件(空调整机设备除外)销售业绩累计须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含)。



备注:



(1)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6年04月03日09时30分00秒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1504室。

    6.2检测相关费用:/



    6.3样品的递交要求:



(1)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样品1:空调配件-控制显示板



样品2:空调配件-主控制板



(2)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组装完整的样品将被拒绝。样品将作为资格评审及技术评审依据,如不按时提交将影响资格评审及技术评审。



(3)如投标人中标,其投标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样样品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非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供货结束后退还。



(5)样品递交需提交《送样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样品完好性确认书》原件,并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送样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样品完好性确认书》原件的人员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



(6)样品接收人:王瑞浩、刘晓凤。



联系方式:18002239217、18002239187



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1002室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1504室









邮    编:







510055







邮    编:







510095









联 系 人:







张经理







联 系 人:







王瑞浩、刘晓凤、黄泽文









电    话:







020-37864890







电    话:







18002239217、1800223918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angruihao@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0930009560016715(开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行政监督部门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3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13 14:58:50

公告附件.pdf

2026-03-13 1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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