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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矿渣粉运输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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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竞价】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矿渣粉运输竞价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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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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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矿渣粉运输竞价
:2026-03-13 14:39:37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10450000-JJ-2026-0059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9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6-03-20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6-03-20 09: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9 15:00:00
采购类别:运输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50000.000吨
基准价格(含税): 11.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0.20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9%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请上传:自有车辆10台以上、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JJ-2026-0059)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2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JJ-2026-0059)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矿渣粉运输
运输服务
50000.000
吨
承兑或电汇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第一章 竞 价 公 告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对2026年度鞍钢房产建设公司(鞍钢厂内房产水泥厂、三街口搅拌站、羊草庄搅拌站)散装水泥运输项目进行竞价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方参与竞价。一、项目名称: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矿渣粉运输二、招标编号:ASJD-2026YS-005三、项目内容要求1、本次招标明细、要求及评标条件详见竞价招标文件2、运输招标情况项目:散装水泥、矿渣粉运输量50000吨(预估)。运距:约15公里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具体运输时间以托运方通知为准四、投标方须知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竞价文件的各项要求,对竞价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招标方厂内时,必须服从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者进行处罚。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该中标方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3.由于需要承运的是高标号水泥,所以需要中标方安排固定车辆承运,以免影响水泥质量,如因车辆原因造成水泥质量受到影响,招标方有权终止合作,并由中标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4.因为承运到货地点中需要进鞍钢厂内,所以中标方需自行办理入鞍钢厂内手续,并且车辆进入鞍钢厂内时须遵守厂内的相关要求。第二章 竞 价 文 件 一、竞价公告二、投标方须知:投标方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作为合格投标方参与投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投标方不能是通过挂靠方式参与投标。如由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务的,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合法、有效的委托书。2、投标方自有车辆10台以上,且不可外雇车辆。3、投标方需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4、投标方需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并截图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如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纳税证明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5、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6、投标方须随时具备进鞍钢厂内运输的能力,同时车辆必须符合鞍钢要求的排放标准。(注:进入鞍钢主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六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标准。)三、 报价说明及结算方式1、投标方需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报名、竞价,竞价为含税单价元/吨(税率9%),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运输竞价基准价为11元/吨,每次竞价降幅为0.2元/吨,时间以平台为准。 2、结算方式: 招标方按中标方实际到达量(以收货方提供签字的检斤单和回执单为准)每月末结算一次,中标方向招标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挂帐,次月付款。3、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电汇。四、保证金约定1、投标方需交纳2000元(大写:贰千元整)的竞价保证金,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竞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并注明“鞍钢房产建设散装水泥运输竞价保证金”(开户行:交行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行号:30122300410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前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无违规行为保证金返还,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招标资质文件,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等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2、如中标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中标方与招标方已有其他合作,且在招标方有保证金数额≥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可不用再交,数额不够的需补齐。如中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招标方可以外雇车辆保供,支付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三章 竞价标准及定标一、定标地点:竞标办公室二、中标条件1、投标方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竞价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竞价:竞价最低原则。三、投标方发生下列情况,取消投标资格,并扣除竞价保证金: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2、投标方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3、投标信息填写不准确,并在招标时未澄清。四、竞价结果由物流运输处通知中标单位。第四章 其他说明一、投标方需关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逾期未完视为弃标。二、相关招标事宜请参照(附件1)联系。三、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请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运输合同。四、投标方一旦中标,且已签订运输合同,需缴纳相应额度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客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运输市场变化,影响保产保供时,双方均可及时提出调价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联系人
陈晨
/
0412-6838518
范云贺
/
1594125511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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