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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夏联通中卫市某政企客户古生物化石重点防盗采区域平台项目(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2026年宁夏联通中卫市某政企客户古生物化石重点防盗采区域平台项目(第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宁夏
发布时间:
2026-03-13
详细内容:

本询比采购项目第一次于2026年02月0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2月09日18时00分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15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故依据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第二次于2026年3月2日18时00分至2026年3月4日18时00分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09时00分,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应答,本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失败,现对2026年宁夏联通中卫市某政企客户古生物化石重点防盗采区域平台项目进行第三次询比采购。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6年宁夏联通中卫市某政企客户古生物化石重点防盗采区域平台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JSZB-2026-1086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年宁夏联通中卫市某政企客户古生物化石重点防盗采区域平台项目(第三次)。



1.2采购内容:云台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硬盘、太阳能供电系统、立杆、网络号角、中心控制终端、服务器、安防显示器、机柜和配件、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软件、通信链路、施工、调试运维服务。



1.3项目预算:35.60万元(不含税)。



1.4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6服务地点:中卫市。



1.7中选人数量:1人,100%。



1.8标包份额划分:本项目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应答限价为33.80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任意1份含税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的类似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4)一份框架合同视为一份业绩。



2.4人员要求:高处作业人员1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电工作业人员1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注:(1)须提供以上人员清晰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5年7月至应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特种作业证书如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2.5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

(7)处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8)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2日18时00分至2026年3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4.4应答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4.5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整(¥0元)。



5.电子招投标要求



5.1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询比采购公告要求的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宁夏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5.2应答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



5.3应答人须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的内容应答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09时00分



6.1.1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以电子应答方式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看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6.3.2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本网站(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应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51-7650113



电子邮件:hanw27@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204室



项目负责人:司颖洁、徐浩童、黄丽影、陈林



电话:18909585788、15595220994、17795023259



邮箱:@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125903812210903



异议接收电话:15595220994



异议接收邮箱:@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站(

10.附加项



无。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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