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数据中心(和林格尔)一期
中国石油数据中心(和林格尔)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数据中心(和林格尔)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石油计划〔2025〕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数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数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项目规模为总用地面积约140亩(9.3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25万平方米。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栋110KV变电站、1栋数据中心楼、1栋柴发楼、1栋综合楼共5栋建筑及其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一期总建筑面积共3.29万平方米,本期可支撑IT总功率16.96MW(含10kW、20kW和50kW三种功率密度机柜总计1034个,折合10kW机柜1696个),PUE≤1.20。项目可支持不同功率密度机柜部署,后期建设时可根据具体需求灵活调整。2027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包括园区整体规划及一期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工艺(含综合布线)以及智能化、安防、消防等专业的设计,各专业系统的管线综合设计、场地竖向设计、室外工程、110kV变电站(满足整体报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图,并考虑管线接驳)等内容。
围护结构(如有)、地基与基础部分达到施工图设计精度,并满足施工图审核条件。
出具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等满足地方政府报规划要求,并按照地方政府规划部门意见修改,直至通过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审批。
满足材料采购、订货需求,工程做法明确。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建筑工程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服务业绩,或包含上述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案例,每项合同不少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限,仅用于证明合同真实性)、发票查验截图以及交/竣工验收单。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规事项。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成立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期开始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投标人提供①-③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④、⑤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3.6.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1.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已完成的,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扫描件、简历、身份证明,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近一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角色的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3.6.2各专业负责人要求:
需提供各专业负责人清单,至少包括造价、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专业负责人。
注:投标人需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投标人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请注意报名操作顺序:先①再②)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6年4月2日 08:3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 4月 3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数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
邮 编:/ | 邮 编:100029 |
联系人:李旭 | 联系人:吴浩、马欣炎 |
电话:13704652771 | 电话:010-62065510/584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h_maxinyan@ |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