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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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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CYA020018-202602-01
一、招标概况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磨市片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项目EPC监理服务于2026年02月12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3月10日 09时00分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长阳清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926397.00
914960.00
1020000.00
质量目标
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履约期限(天)
勘察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勘察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勘察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E242029152)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161A0078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E242027052)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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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林昭昭,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42015306
覃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61010845
李家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51026666
安全监理工程师
王宏卫,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42016737
周双,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61013020
方飞宇,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S250306
监理员
王强,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S230497、高健,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S241206
陈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62006002、李宗,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61013725
沈克全,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S250302、胡建军,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S250305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阳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含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 工程)施工监理
91.5000000000
王长丽
长阳城区江南片区(清江古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90.
周祥军
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大堰乡)
14.3
李家银
长阳磨市镇供水工程
152.6000000000
周祥军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门大健康产业园绿色数据中心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城大道(数据中心段)一期建设工程(监理)
102.7892600000
张占平
天都路(长安路—场环路)
81.3846000000
龙志威
长阳城区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服务
7.7
覃朋
明溪县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85.8200000000
汪键
湖北长阳清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阳城区白氏坪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项目
63.8000000000
刘天元
湖北长阳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61.8000000000
刘天元
长阳锰基新材料产业园配套污水预处理工程项目
34.6800000000
林昭昭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开标回顾:截止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共7家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一、初步评审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7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7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7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技术评审、经济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7家投标单位进行详细评审。三、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对7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湖北长阳清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金成杰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倩云、李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3月10日 19时30分至2026年03月13日 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阳清江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07255357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8171903489
3.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533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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