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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G2026-0016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市区涉案车辆停放保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采购包1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开发区润畅停车场管理服务中心92321091MA1WF8FQXA扬子江中路189号93.19(均分制)1300597.2元采购包2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扬州市维扬区第二运输有限公司91321003140905792X扬州市维扬区第二运输公司94.2(均分制)715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市区涉案车辆停放保管项目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兴明、孙云峰、李晓阳、刘婧婷、樊亚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包一代理服务费为17404.78元,包二代理服务费为10725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包1、采购包2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本级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润扬中路98号联系人:孙云峰联系电话:150628000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联系人:李韦林联系电话:0514-821295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韦林电话:0514-82129526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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