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首次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 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left;">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如联合体投标,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如联合体投标,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style="text-align: left;">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style="text-align: left;">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提醒: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left;">远程开标提醒: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left;">(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电话: 020-83186865邮箱:huangxiuying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电话: 020-83186865邮箱:huangxiuying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