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基础成品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2026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项目基础成品软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项目基础成品软件采购。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建设周期:合同生效后7天内,完成所有系统部署及对接工作等。
2.4招标范围: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6质保运维服务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5年的免费质保和运维服务。
2.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免费质保和运维期结束。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同签署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软件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基础软件销售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须含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盖章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3.4服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的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招标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与中兴南路交汇处新发展科创大厦24、25楼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371-633816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
联系人:李剑 李广山
电 话:0371-88886156
电子邮件:wxzbglzx@
监督部门:纪检工作部
邮 箱:zzszkj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