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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动车组(动力分散)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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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动车组(动力分散)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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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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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客服 QQ:2041 408 252】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动车组(动力分散)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WWB26-019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动车组(动力分散)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经营范围覆盖招标项目,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失信、行贿等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强制执行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提供在裁判文书网中关于本公司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 近3年有为动车(车辆)段提供CRH5A平台动车组和CR400BF平台动车组外部保洁、转向架深度清洁、动车组滤网清洁、动车组绝缘子擦拭委外作业服务的经验,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业务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得缺页、遮挡,内容不完整视为未提供)。
5. 熟悉动车组车检修、运用工作相关安全注意事项;以往提供服务期间安全状况良好,未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故障,提供用户服务评价证明。
6. 投标人须如实说明本单位若中标后,拟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技术人员、骨干职工(不少于本项目职工总数的20%)的动车组外保洁项目的从业经验,提供人员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提供管理技术人员、骨干职工的劳动合同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中标后甲方发现描述不实或人员未全部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规定上报,纳入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名单。
7.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允许投标:在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已在包头车辆段管辖范围内实施委外服务的单位,因承揽单位原因造成不良反映、不良后果,或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单位(有文件恢复生产的单位除外)。在包头车辆段自行组织及委托集团公司招标平台组织的各类采购、业务外包项目招标、谈判中,被评委质疑涉嫌资质、业绩及申请资料等方面造假的申请人,在未向包头车辆段提供正式书面说明材料前,报名无效。存在未履行法定义务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投标人报名无效。存在因非甲方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的单位。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投标单位须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机辆综设函〔2025〕24号)承接相关要求。
9.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可报名本次招标项目内一项、多项或所有标段)(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或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因投标人个人原因缴费失败无法下载或已下载标书的,标书费用概不退返)。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
邮政编码:010010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招标人: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要求或其他招标条件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联系地址:详见“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采购平台:国铁采购平台
(标前注册或报名平台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10-95306-8
联系地址:wzcg@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缴费或其他财务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标后中标通知书类问题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
项目联系人:李工
(其他未列事宜请咨询此电)
联系电话:0471-3987861
邮箱:htjhxzbyysl@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附件1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包头火车站西1000米处
李博
13674788361
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
计量单位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一
1
动车组(动力分散)外保洁动车组外部保洁
5000
组/次
(8辆编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呼东动车所
2
动车组(动力分散)外保洁转向架深度清洁
612
组/次
(8辆编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呼东动车所
3
动车组滤网清洁
612
组/次
(8辆编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呼东动车所
4
动车组绝缘子擦拭
3882
组/次
(8辆编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呼东动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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