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港区光伏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区光伏建设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供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供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双碳”背景下,积极打造绿色生态港口,加强港口领域污染防治与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我国港口航运业内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目前光伏发电产业链趋于完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建设成本不断下降,同时,港区拥有建设环境资源,电力负荷消纳条件,具备在港区进行开发和利用条件。为降低用电成本,以清洁能源助力节能减排,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在连云港主港区中哈物流保税仓库建筑屋顶建设,屋顶面积共计约1万平方米,建设光伏1.5MWp光伏发电系统。投标方负责光伏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屋面承载检测复核、售后服务(含技术培训)、并网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投标人负责提供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全部安装材料)。
序号
设备安装地点
组件规格
(Wp)
装机容量
(MWp)
备注
1
中哈保税物流仓库屋顶
630及以上
1.5
轻质组件,所含光伏板、支架、并网柜、逆变一体机、连接电缆等相关配套设备。
合计
1.5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项目的图纸,此图纸只作为本次投标报价参考使用,现场具体实施的深化设计由投标单位完成。
2.3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出厂检验并现场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