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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6年园区道路保洁综合服务(第二批)道路部分二项目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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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6年园区道路保洁综合服务(第二批)道路部分二项目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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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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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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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6年园区道路保洁综合服务(第二批)道路部分二 JSZC-320591-SZCH-G2026-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91-SZCH-G2026-0013 项目名称:2026年园区道路保洁综合服务(第二批)道路部分二 预算金额:23506.333800万元(采购包1:4954.537700万元;采购包2:2398.854600万元;采购包3:5396.452700万元;采购包4:2058.929000万元;采购包5:3644.916700万元;采购包6:5052.643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标段预算 采购需求: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机械化保洁、步行保洁、垃圾收运、人行道快速冲洗及深度清洗作业、小广告及油污清理、快车道清拣车作业、综合保洁车作业、专项保洁车作业等综合保洁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计划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实际进场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斜塘道路A标及斜塘道路D标:28个月,计划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实际进场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包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包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包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包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包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27 09: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8964、18261002950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六楼联系人:任雪杰联系电话:0512-628717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联系人:刘虹(项目负责人)、顾奕、周莉联系电话:0512-651617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虹(项目负责人)、顾奕、周莉电话:0512-6516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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